为深入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我院决定开展公众参与社会投资行为进行问卷调查。
一、参与范围
全院教职工
二、参与时间
即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三、参与方法
四、参与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将问卷调查与《条例》普法、日常宣传、排查巡查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协助完成问卷调查有关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本部门参与问卷调查情况表电子版报财务处。
联系人:张语洋
附件1:参与问卷调查情况表
财务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