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政策“组合拳” 市场主体发展底气足动能强
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量:319
减税降费,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
市场主体,是中国经济的韧性、潜力所在,关系到就业、增长、创新等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持续释放的减税红包,既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十三五”期间,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营改增不但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变革,更能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为市场主体带来“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自营改增推进以来,国家连续下调增值税税率,推行增量留抵退税,实施一系列所得税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过去五年,公司累计享受减税降费906.8亿元,其中:营改增减税约300亿元;增值税税率下调358.4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59亿元;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扣除,享受89.4亿元。
“营改增的形式是抵扣,本质是管理,核心是转型”。谈到营改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税务经理仲明慧表示。据她介绍,公司2014-2016年度实际预缴增值税为3587万元,如果换算成交营业税的话,应交税金是7745万元,营改增后税金下降了一半多。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财政收支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临时性、应急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护航市场主体发展。
云南正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翠萍表示,疫情期间,公司现金流匮乏,面临着无资金缴纳税款、发放员工工资的困难。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我们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
市场主体中,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能力相对更弱。在助力小微企业方面,在落实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是河南的民族乐器生产基地。“对于我们这些中小微企业,缺资金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好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给了我们关键的帮助。2019年以来,得益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高、所得税免征额提高等减税降费政策,我公司有49.65万元的销售额享受免征政策,享受减免税金额4.08万元。”兰考君谊民族乐器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尚功表示。
在西藏拉萨市,拉木民间藏餐屋的负责人仁丹说:“每一年,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上门宣传、辅导,在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下,我们赶上了发展的‘好时代’。”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税收红利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强。3月,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9月,优惠政策再加码,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加计扣除优惠。
“提前享受研发费用预缴加计扣除后,我们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税务总监王晓雪表示。
10月纳税申报期,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享受税收减免1.76亿元。“新政策促进了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公司财务总监卢淑华表示。
随着减税降费“红包”逐步兑现,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发展信心不断提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持续推进。不少中小企业利用各项中小微企业的缓缴、减税降费优惠得以发展壮大;许多企业大幅增大研发费用的支出,利用相关的减税政策得以成功转型,获得了核心的技术,融入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快速路径;更有不少制造业通过有效利用留抵退税制度的减税红利,更新设备,扩大生产,夯实了我国国民经济基础,增强了我国的经济实力。(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