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量:484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冀处非发[2017]1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源头防范、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全院师生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全体师生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为学院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是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提高全院师生识别、抵制非法集资能力的有效手段。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要充分认识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教育厅和学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结合本部门、本班级实际,全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宣传工作起到实效。
       (二)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针对离退休人员、学生等非法集资易受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提高宣传效果。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进行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学生、年轻教职工等非法集资高发人群加大宣传力度。

       (三)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及时在学院官网、宣传栏、微信群等进行有力宣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全体师生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处室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日常宣传引导。
       (二)为了搞好集中宣传,集中宣传月期间,学院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导,确保我院师生对非法集资零参与。

       (三)各系部处室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为今后更好的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