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函授站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自纠自查报告(加盖函授站章)于2021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部。
二、按照《通知》要求,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严格禁止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私自或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广告。
三、如涉及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我院名义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应立即停止并清除广告内容。
四、各函授站如发现以我院名义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广告,请及时向学院举报。
五、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安排专门人员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和工具对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广告进行排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广告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继续教育培训部
2021年11月23日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函授站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自纠自查报告(加盖函授站章)于2021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部。
二、按照《通知》要求,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严格禁止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私自或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广告。
三、如涉及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我院名义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应立即停止并清除广告内容。
四、各函授站如发现以我院名义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广告,请及时向学院举报。
五、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安排专门人员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和工具对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广告进行排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广告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继续教育培训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