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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现实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我国已经进入世界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老年人口数量之多,老龄化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我省是人口大省,2020年末,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为1481.20万人,比重为19.85%,比2010年提高6.8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1038.79万人,比重达到13.92%,比2010年提高5.68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二、政策背景
  
  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重要途径。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2017年10月出台《河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冀政办字〔2017〕135号)。2018年机构改革,老年教育管理职能划转省教育厅,专门成立了老年教育处,指导全省老年教育工作,将老年教育纳入了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河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文件精神,构建和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我厅联合多部门出台了《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河北省老年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分别制定了“老年切入、城市先行、抓点带面、连锁发展”的社区教育工作思路和“六大渠道、八项建设”的老年教育工作思路。
  
  此后,我省大力推进老年教育阵地建设,在县以上建老年大学,县以下搞社区教育,社区教育以老年教育为主,县以下老年教育主要依托城乡社区开展。2020年末,全省11个设区市和167个县(市、区)均建有了老年大学,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4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
  
  为了巩固加强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2021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巩固拓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阵地建设成果,提升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城乡社区群众特别是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将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阵地建设成果转化为建设成效。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健全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巩固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点基础能力建设。
  
  2.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共享社区教育资源,加强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规范教学和管理,保障教学政治安全和学员人身安全,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场地、学员有人管、活动有组织。
  
  3.整合教育资源丰富教学内涵。有效整合城乡社区教育文化资源,定期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乡村振兴活动,发挥长者优势积极参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发展城乡社区远程教育。发挥“河北终身学习在线”作用,管好用好河北省老年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在社区中设立远程教育网络收视点,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提供学习资源及技术支持服务,实现教学设施及教育手段的现代化。
  
  6.发挥县级延伸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老年大学、广播电视学校、科普学校特别是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在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中的资源优势和骨干引领作用,将优质学习资源向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辐射。
  
  7.走规范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各地要结合地域特色和民风民俗,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开发精品课程,打造学习品牌。整合、引进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发展。
  
  8.建立健全台账工作制度。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要把建立和完善机构台账和工作台账作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登记造册,加强管理。
  
  (三)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主体责任,把发展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研究部署,及时调度指导,在科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四、出台意义
  
  《关于做好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基础建设、教学管理、师资课程、服务社会、规范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整合资源,丰富教学内涵,定期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教育。针对农村群体,重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积极搭建平台,围绕社区治理、乡村振兴、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等地方中心工作和老年人兴趣爱好,依托城乡社区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办好家门口的老年大学。
  
  “十四五”时期,社区老年教育要服务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走多元合作共建共享的发展道路。通过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开展送教帮教,把优质学习资源向城乡基层辐射,不断丰富老年教育内涵和形式,促进城乡社区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