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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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方案
为确保2019届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顺利离校,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负责部门 |
对接邢台学院部门 |
6月13日前 |
①系部将毕业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②毕业生返校。 |
电气系、机械系、教务处 |
教务处 |
6月13日-14日 |
①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填写《邢台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评表》。 ②完成毕业补考、重考工作。 ③完成企业实践鉴定及成绩认定,填写《邢台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 |
相关系部、教务处 |
教务处 |
完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邢台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邢台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填写工作。 |
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 |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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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邢台学院学籍表》补充完善工作。 |
电气、机械系、招生就业处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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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①8:00前毕业生成绩录入完毕。 ②配合邢台学院完成毕业生成绩资格审定工作和学位评定前期准备工作,填写《邢台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书》。 完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邢台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邢台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审核盖章工作。 |
相关系部、教务处、学生处 |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
6月16日 |
将《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邢台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邢台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18:00前交招生就业处。同时交优秀毕业生的有关组档资料、名单和因违纪需要缓发毕业证的毕业生名单。 |
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 |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
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下联即白色联) |
招生就业处、机械系、电气系 |
招生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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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工作和学生证收缴工作。 |
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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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招生就业处提供交清学费学生名单。 |
财务处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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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举行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毕业典礼 |
院办、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教务处、招就处 |
学生处、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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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
8:20前将成绩全部合格学生《邢台学院学生历年成绩登记表》《邢台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邢台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评表》《邢台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书》送招生就业处。上述四项表格需提前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
教务处、机械、电气系 |
教务处 |
9:10-11:40,学院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办理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清缴、图书证及图书资料收缴、教学物品、后勤物品收缴验收等毕业相关手续。地点在餐饮中心南广场。 |
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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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开始,毕业生个人档案组档。 |
电气系、机械系、招生就业处 |
招生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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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前对离校手续单进行汇总、审定、盖章。 |
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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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前,以班为单位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
电气系、机械系、安全工作处 |
安全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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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前,做好党员、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
组织部、团委 |
组织部、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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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19日 |
参加邢台学院学位授予仪式典礼 |
教务处、电气系、机械系 |
教务处 |
6月20日 |
参加邢台学院毕业典礼。 |
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院办 |
学生处、院办 |
15:00开始,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
电气系、机械系、招生就业处 |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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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开展毕业教育、座谈会等活动,离校。 |
电气系、机械系、学生处 |
学生处 |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
(一)对各系部处室的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邢台学院相关部门对接,认真谋划本部门所管工作,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营造欢迎毕业生返校的良好校园环境,热情周到为学生服务,使毕业生顺利办好各项离校手续,安全舒心地离开学校。
3.相关系部要深入学生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开好毕业生就业座谈会。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表等各种就业或升学凭据,分专业统计好就业率、专业对口率、学生就业满意率、薪资待遇等数据。
4.加强值班,学生管理部门要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对学生跟踪管理,维护学院稳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相关系部要严格要求学生,对违反校纪校规者及时教育处理。
(二)对毕业生的几点要求
1.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注意人身、财产、饮食安全,如有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
2.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严禁酗酒滋事。凡违反者,除按规定处理外,视为操行成绩不合格,延期毕业。
3.要注意个人形象,讲文明,讲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维护公共秩序。
4.要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参加相关活动、办理毕业手续。
5.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由学生本人或辅导员领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
招生就业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