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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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2023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安排》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23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低保;
2、所在家庭系贫困残疾人家庭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4、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5、本人残疾
6、烈士子女
7、特困人员。
二、补贴标准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申报材料
1、《2022-2023毕业学年普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原件两份,必须本人签字)。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都要复印,A4纸)。
3、学籍证明(两份,学信网自行打印)。
4、补贴对象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所在家庭《低保证》,同时提供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即《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低保证》享受低保人员姓名应包含申请者本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内容要与《低保证》相符,要求乡以上(含乡)民政部门盖章,乡或县级。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两份)、低保证(复印件两份);
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乡以上(含乡)扶贫部门的《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和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两份)、毕业生父母残疾证(复印件两份);
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要求乡以上(含乡)扶贫部门盖章,乡或县级,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网上截图(含学生本人页)。
加盖红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两份);
④特困人员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救助供养证复印件两份;
⑤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要求为本人贷款合同,申领时在贷款期限内。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两份)
⑥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本人残疾证(复印件两份)
⑦烈士子女毕业生。需提供父母烈士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等。
革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两份)
四、申请材料审核: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内容要全,不能漏项。《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加盖乡及以上民政部门;《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加盖乡及以上扶贫部门公章。
2、低保证、残疾证必须复印包括封面在内的全部内容。
3、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额度、用途及期限要清晰可认。
4、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开户行要认真逐一核对,正确无误后再上报。
5、经与财务处协商,毕业生求职补贴银行卡开户行须为工商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全称、行号都要填写。如:银行全称为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邢州支行,行号为102131008963。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银行卡要妥善保管好,一经求职补贴上报成功,不得再变更账号。
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申请求职补贴前提是有求职意愿。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可认为没有求职意愿,不享受求职补贴政策。各项表格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不得涂改,上报相关电子版为excel表格或wps表格形式;本人及父母电话要填写常用号码,以便于联系。
2、各系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审核、上报工作。请于9月1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求职补贴申报材料,附件1和(2或3或4)的纸质版、加盖系公章的附件5纸质版一并报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德润楼315),附件5电子版致信发至侯雅今。
3、各系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在毕业年级学生中进行全面宣传,关注困难群体,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让国家出台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尽快落实,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知晓求职补贴政策。
联系人:侯雅今
电话:0319-8769858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