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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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帮扶,做好我院2024-2025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民办高校,2024-2025毕业学年(即2025年毕业)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残疾、烈士子女的毕业生。
对于定向直升班继续升学的不予发放,待以后毕业求职时再发放。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三、工作责任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邢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把好审核关。
(二)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指导各学校开展工作。
(三)驻邢各高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收到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截留、抵扣或代缴其他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地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领和发放工作。
(二)及时发放,确保在学生毕业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完毕,并将发放情况汇总报市人社局。
(三)严格审核,对上报材料逐一查证核实,确认上报材料符合求职补贴申报要求,并确保补贴发放准确无误。如审核不严,导致违规发放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联系人:刘克新 联系电话:876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