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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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教学[2010]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我省预计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33.4万,就业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党政领导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一把手”工程,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切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确保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和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1、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高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坚持对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部门在人员编制、服务场地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高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建设;要按照《2009年-2012年河北省高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人员培训规划》要求,努力推进师资队伍培训常规化、制度化,加快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职业指导教师队伍,促进高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 2、加强大学生职业指导课程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河北特色的职业指导课程体系,切实抓好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求职择业指导教学工作;各高校要成立职业指导教研室,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要通过开展课程观摩、教学大赛等活动,建设一批精品课程、示范课程。 3、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业政策,力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加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突破口。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负责的创业教育委员会,全面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有关创业政策,引导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在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支持,力争涌现出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 4、深挖就业岗位信息,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岗位信息的搜集,着力解决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介机构、高校、行业协会和民间社团的职能与作用,广泛挖掘和收集各类就业岗位信息。以分科类供需见面会、校园小型招聘会、行业专场招聘会、区域性市场活动为主,增加高校毕业生日常招聘会场次,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平台。要充分发挥就业信息服务网在毕业生求职择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网络招聘活动,打造毕业生求职择业的“无形市场”,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5、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制度、就业统计工作核查和举报制度,科学、规范、有效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或证明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挂钩。 三、做好各专项就业计划,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继续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力争基层就业人数在2010年规模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2、切实做好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市教育局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主动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落实岗位编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优质的服务。 3、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长效机制。各高校要总结2009年和2010年预征工作经验,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及早启动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加强军地合作,宣传和解读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营造“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的舆论氛围,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10年有较大增长。继续做好已应征入伍毕业生的后续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参加普通高校专接本招生考试等各项优惠政策。 4、拓展科研项目就业岗位。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签订服务协议、户籍管理、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 5、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拓展就业渠道;主动协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各项配套政策,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帮扶措施,解决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 四、重点帮扶,大力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设立专项经费和帮扶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摸清困难学生的底数,建立专人“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要积极主动联合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女大学生、残疾人毕业生等专项就业帮扶活动。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毕业生安全平稳离校 各高校要积极开展以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充分了解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对当代大学生的关爱,特别是对到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其他就业帮扶措施;要切实加强择业指导,提高大学生择业技巧和就业能力;提醒毕业生注意甄别就业信息,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确保就业安全;要高度重视就业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同时,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朋友网站: LED显示屏 全彩显示屏 LED条屏 单色显示屏 双基色显示屏 信息显示屏 数码显示屏 LED幕墙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