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测试中心规章制度
2020-02-20 6390/人次
一、在《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体育工作部全体教师负责测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系部及医务室全力配合体质健康测试的相关工作,全力做好《标准》实施工作。
二、学生在校期间,《标准》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二、三年级原则上在体育课上进行。第一学期由于军训造成的测试时间紧张,体育工作部将再向教务处申请课下测试。
三、测试成绩直接和学生成绩挂钩,占学期末体育成绩的百分之二十。测试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本学期期末体育成绩记为不及格。
四、测试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测试时间内由于事假、病假、实习或实训等情况而没有参加测试的学生,统一安排一次补测。没有参加补测的学生本学期期末成绩记“缺考”。
五、测试前,负责体测教师要告知被测试者测试细则和安全事项,同时对被测试者要加强安全教育。有身体疾病的学生测试前应主动跟老师报备自身真实身体情况。体育免修学生(含:残疾生、有特殊原因等情况的学生)要第一时间到体育工作部办理免测申请,无故不申请的学生,在本学期期末成绩记“缺考”。
六、被测试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参加测试,以防出现代考、舞弊现象。如发现代测等情况,将同时取消两名学生测试资格,测试成绩记为不及格。
七、被测试者进行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及平底运动鞋,以防意外伤害事故及对仪器造成损害。
八、所有参加测试学生都要服从测试者的统一管理,爱护测试仪器设备,自觉维护测试场地秩序,保持室内卫生,严禁乱扔、乱吐、乱丢垃圾。对不听从指挥,造成仪器设备损害者,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九、测试小组要认真做好测试的准备与监督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定期召开测试工作总结会议,不断提高测试工作的时效性与科学性,保证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体育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