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检工作,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机动车按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到停车位内。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顺序停放到非机动车位。
3.安保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通知相关部门并在校园网进行通报;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安保人员将清理到南大门东侧非机动车位。
4.认领非机动车,本人需提交乱停乱放说明,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安全工作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