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在城区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我院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在全院开展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校舍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实训楼、办公楼、体育场、浴室、建筑工地、地下空间等,特别是地下空间是否达到防汛标准、满足防汛的需要等。
2.配套设施情况。学校水、电、气、暧、网和道路、围墙、厕所及体育器材、宣传栏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和使用安全,是否经常进行检查维修、重建或更换等。
3.仪器设备和图书情况。教育教学仪器和设备的汛期安全管理,电梯、锅炉等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图书资料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4.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情况。防汛救灾安全教育、师生掌握防汛救灾常识情况;各部门防汛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二、排查方式及步骤
4月14日前,各部门自行组织详细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4月15日至4月30日,学校集中组织对一些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组织检查,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彻底整治隐患问题;5月1日至5月15日,邢台市相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抽查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活动,深刻汲取河南7.20特大暴雨防汛救灾教训,加强对所属范围内所有房屋、设施设备、线路管网、地下空间等的排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填写《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报安全工作处。
附件: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帐/webbwk/data/news/file/20220411/20220411151910_25704.docx
安全工作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