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学习《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围绕近年来发生的校园安全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师生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中、成灾之前。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利用网站、电子大屏、宣传栏、条幅、线上会议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借用媒体平台进行报道,向广大师生普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地震、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知识,营造校园安全氛围。组织收看市教育局官微、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安全知识动画片、专题片,普及溺水危害及相关救护知识,不断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2.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安全工作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