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和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04-06   浏览量:968

冀教职成处函[2023]16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和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的通知

各省级职教集团(第一次确认的28个省级职教集团)、职业院校: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执委函〔202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面对全省职业院校征集并遴选大赛专家。我省工作流程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1.要求申报者仔细研读文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如实上报本人近三年教科研成果和获奖等相关佐证材料,由本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

2.同一专家不得同时填报多个设赛方向;

3.专家推荐工作须遵循唯一性原则,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报名。

(二)学校初审

1.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核实,经过初审后在专家推荐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2.请各学校负责学生技能大赛工作的同志,登录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赛平台”,将本学校的申报专家资料汇总后上传到平台。上传资料包括专家推荐信息表pdf扫描版及该专家的近三年教科研成果和获奖佐证材料(pdf扫描)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doc》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邮寄到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联系电话:0311-80787939;联系人:张永林13832170976,孙连勇,18134013195;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职技楼A202,邮编050024)。

(三)集团遴选

1.各集团对本集团负责赛项的所有申报的专家材料(登录省赛平台)进行遴选,遴选同一设赛方向的专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人;

2.遴选要公平公正,以专业技能水平为重,不可集中在少数学校;

3.各集团将遴选结果加盖集团公章以PDF扫描版上传至省赛平台。

(四)省厅审核

1.审核推荐人的信息,确定最终专家遴选名单;

2.整理纸质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二、报送时间

1.各集团务必于46日前完成专家遴选工作,遴选结果上传至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

2.请职业院校于46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将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汇总后按要求邮寄至指定地址,过期不予接收。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0311-80787939;联系人:张永林,孙连勇;

2.平台技术服务电话:王鑫:15076332493;李聪:15383230079;纪敏强:18932919708

3.附件1:《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的通知》,请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站详看。

4.附件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doc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2343


附件1: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的通知

附件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专家推荐信息表

£中职组 £高职组

推荐单位

所在省份

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最高学历

专业名称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填写具体部门)

专业技术职称

/等级

专业(行业)领军人物称号/级别

职业资格/等级

授课专业名称

(代码+名称)

从事本职业

(工种)年限

近三年主要

教科研成果

年 份

教科研成果名称

级别:省级/国家级

主持/参与/排名

近三年来参与职业技能竞赛经历

年 份

技能竞赛

名称

级别:省级/国家级

直接参赛/指导教师/排名

近三年来

获奖情况

年 份

荣誉名称

级别:省级/国家级

主持/参与/排名

工作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