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晓春等58名已超最长修业年限学生给予注销学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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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春等32名同学分别于2012年或2013年入学之后未如期毕业,该部分学生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且无履行暂缓注册学籍手续,离校后也没办理退学手续。我院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学制加两年(即我院三年制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五年制学生为7年,以此类推),该部分学生均已超3年以上其学制时间。
另有陈松等26名学生自办理休学手续后两年未办理复学手续,并也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七条中“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或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以及“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应予退学”等相关规定,应予张晓春、陈松等58名同学注销学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就业处。
电话:0319-8769859
附件:超最长修业年限学生名单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