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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处担负学院安全宣传教育、治安、消防、交通、户籍等管理工作。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师生至上”的理念,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治安防范为重点,以服务教学、科研和师生为宗旨,努力创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主导“平安校园”创建,制定全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落实。
2.负责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网络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及各种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问题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负责平安校园建设,做好视频监控、消防控制、交通管控、人财保障、秩序维护、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
5.负责全院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管理区域划分及其责任人确定),监督检查各单位、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调解处理治安纠纷,与属地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城管、交管、街道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定。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案件,管控重点人口,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负责全院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学校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协助消防部门处置校园内火灾事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8.负责规划、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章立制,发挥其“实时监控、调查取证”的功用。
9.负责管控校园交通秩序,建设智能化门禁及交通设施,调度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出入证办理等。
10.负责保安社会化相关工作,拟定物业保安公司的工作职责,督导并提升其工作成效。
11.负责审批和管理大型活动及关联单位团队预约入校,确保活动秩序和人员安全,指导、监督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2.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户籍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