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大学生透过镜头,通过视频来呈现学习、生活中的精彩故事,展示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鞭挞警示不文明行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开展拍摄制作微视频实践教学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
二、参与人员
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2015级学生。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1.微视频的题材:微视频应选取有教育意义的生活事件和现象,要注意内容的典型性和教育意义。题材可以在以下两类中选择一种:
(1)“感动人心”类:主要展示生活中向善、向上的一面,以弘扬真、善、美为主,呈现学习生活中的精彩故事,展示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发人们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发人深省”类,微视频主要拍摄生活中不文明、不雅观的事件,以批评脏、乱、差为主,警示人们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每个微视频作品须附有300-500字的《视频介绍》,表达学生本人对所拍摄事件的解读、分析和看法。介绍应观点鲜明,能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意识。
2.微视频的形式:
(1)随手拍:由学生以个人或小组方式(不超过5人)将自己在学校和社会生活中的所见,随手拍摄成微视频。拍摄工具不限(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要求:必须是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捕捉,不允许假拍。
(2)创作:由学生以个人或小组方式(不超过5人)将自己在学校和社会生活中的所见,通过再创作的方式录制成微视频。
3.微视频格式要求:作品为MP4、MOV、FLV、AVI、MPEG、WMV等格式均可,分辨率在480P-1080P以内。时长原则上随手拍作品在30秒以内,创作作品在5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应有作品名称的片头、字幕。
4.严禁以优酷、土豆、酷6、新浪等网站下载视频充数。
四、活动方式和奖励
所有2015级学生都要参加微视频制作活动,其微视频作品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作业,占平时成绩10%。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微视频进行集中评审。
1、预审:每位学生须将微视频、视频介绍(文字稿中注明班级、制作人姓名)于6月1日之前报送到任课教师预审,由任课教师提出修改指导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成。
2、提交:学生将最后完成的微视频、视频介绍(文字稿注明班级、制作人姓名、指导教师)文件名:班级+姓名,于6月20日之前发送到hbjdszb@163.com电子邮箱中。
3.评选随手拍作品和创作作品各15部,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展示活动。
思政部 团委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