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报》,对2021年度全省教育工作单位在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力维护内部安全稳定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学院被评为2021年度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赵江招同志被评为全省校园安全先进个人。
学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广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等宣传教育,校园安全稳定和治安防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保障了师生人身安全,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安全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依照教育厅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责任网格,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安全责任,构建学院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学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教学楼、实验室、食堂、消防泵房、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全方位检查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部门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做好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向安全工作处报备,安全工作处做好督查整改。
加强宣传教育,浓厚校园安全氛围。安全工作处对部门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完善功能模块,突出服务师生和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在重要节日、关键时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向学院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市级媒体推送稿件100余篇。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多种主题活动7次。邀请邢台市公安局入校进行反诈宣传,举办“你我同心 反诈同行”安全教育;邀请辖区派出所所长来校为新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联合公安部门进行防恐演练,建立防恐机制档案。加强“三防”建设,开展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完成校园2000平米的道路交通标线划制和交通安全标志安装,增设机动车车位163个,非机动车位500余个,清理僵尸车辆1115个。制定了《校园交通及车辆管理规定》,开发了非机动车辆管理系统,彻底杜绝了校园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新增监控点位291个,施建了多功能于一体的监控室中心机房,实现了757个监控点位集中管理;外围墙重点部位加装警戒摄像机10台,实现闪灯、报警、喊话等功能,有效保障学院周边安全。警校联合侦破社会团伙校园偷盗案1起,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典型事迹被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及市级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有效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
加强疫情防控,坚决阻止疫情向校园蔓延。按照《疫情期间出入门管理办法》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更新管控举措,全力做到“六个一律”。在学院南门设计制作一体化测温消毒通道,实现入校测温消毒一体化;安装人脸识别测温系统,实现了入校人员信息与邢台市大数库对接,满足高峰时段入校人员身份识别;南门安装电子门禁系统,与学院智慧校园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刷卡、刷脸双功能身份识别入校。
安全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是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学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巩固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做好师生学习生活的安全后盾,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