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三)
强化职业教育改革的省级统筹
山东围绕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深入探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努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融合发展,近三年连续出台45项政策文件、建立28项制度,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全方位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建立上下贯通的人才成长路径
重视专业技能考察。面向中职学生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2014年,专业技能考试首次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引导中职学校重视和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本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深造。
扩大贯通培养试点。已遴选16所中职、20所高职、19所本科院校,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培养规模达到3500余人。完善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年均培养规模达到7.5万人。
增加高校招生规模。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达到42所,注册入学试点学校达到25所,招生规模达到近5万人。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机会,逐年增加本科招生计划。
建立产学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教学与行业对接。分专业集群成立15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已开发11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支持建立54种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
积极建设校企合作平台。创建“山东省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浪潮、联想、惠普、微软、甲骨文等国内外高端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已认定近1200家省级企业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目前已成立120个职教集团。
出台配套服务政策措施。制定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开展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试点,每年发布重点行业就业准入情况报告。近年来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
建立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
改革教师聘用制度。允许职业院校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允许教学急需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学校招聘,考察合格者取得资格证后再转正。
完善教师培训培养体系。加强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由2010年的省内5家扩展到目前的国内外40多家,培训经费由每年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年均培训教师6万余人次。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专业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建立多元办学、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通过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财政投入3000万元支持民办本科特色名校建设、投入8100万元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投入3800万元支持民办本科高校专业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的市域统筹。将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就业指导等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市,逐步取消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和就业报到证制度,推动各市在资源配置时,重点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办学活力的学校倾斜。
探索校长培育遴选新机制。制定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标准,在5个市试点取消中职学校校长行政级别,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培养、配备职业院校校长。
(来源:综改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