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现代学徒制,政产学如何发力
“现代学徒制”作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正在逐步推进。应如何协同政、产、学三方力量,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中亟待正视的问题。
教育部于去年下半年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现代学徒制成为我国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按照渐进式改革思路,政府主导下的现代学徒制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
地方试点模式及效果
江西省新余市2010年即出台了《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行现代学徒制。方案中提出,要建立系列保障机制,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和平台建设,最终实现“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当地承诺“按平均每生每年1300元的标准补助学生学费,中职生补助两年,高职生补助一年”,实际操作中仅新余籍的学生才能享有;在校企合作中,企业不愿招收学徒工,也不愿花钱培训员工;试点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大多自行去了其他企业,学生不愿意向学校缴纳推荐费用是原因之一。
2013年,浙江省慈溪市开始试点工作,具体做法包括:企业委派师傅对学生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学校安排教师进行理论辅导和学生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每两个月到企业“工学交替”;学业结束后,校企双方根据订单培养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发放一定经济补贴,并择优安排工作岗位。但是,目前尚未制定规范的教育培训标准来明确学生在职业学校学什么,生产性企业如何保证学徒接受充分、适当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2014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签署为期三年的中英职业教育(广东)“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备忘录,借鉴英国学徒制经验,选择广东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试点现代学徒培养。目前,该省已有7所中高职院校与4所英国院校建立了中高职院校联盟,在数控技术、汽车、旅游管理、计算机网络等专业进行合作。以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其与高新企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的培养模式,充分调动了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也带动了广东省其他高职院校的探索。
除地方政府外,在现有教育制度框架下,一些企业开始联合职业院校,投资成立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职业学校,如2013年底成立于上海的爱亲学院。该校学生以准员工身份在订单班学习,学习期间开始计算工龄,毕业即到实体店工作。校方试图通过三年六个假期的循环实训,增强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
试点面对共性难题
在制度层面,由于现代学徒制在我国尚处于试行阶段,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企业及学徒的合法权益难以完整界定并得到有效保障。并且,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也往往大打折扣,致使职业院校与企业的积极性受挫。比如,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要求与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学徒制必然要求学徒与企业签订类似劳动合同的三方协议。签订合同后,职校学生在没有生产技能的情况下,无法完成生产数量和质量指标,却要按照规定计算工龄,发工资性补贴;若不签订合同,又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相抵触。
在企业层面,现代学徒制的有效推行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企业的规模、实力与积极性,均影响着现代学徒制的实行效果。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关注短期成本,而缺乏储备人才的战略意识。企业要为学徒安排实习岗位、提供辅导,并支付相应薪酬,增加了直接成本,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学徒,学成后的流动性却很大,增加了间接成本。正是出于这些顾虑,企业出工不出力,选派的指导教师往往不是骨干员工,且企业师傅与学校教师缺乏有效沟通,学生所受教育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
院校方面,职业院校的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成效。我国职业院校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的诸多不足,均对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形成了障碍。比如,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缺乏合作企业的参与,也缺乏适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相应模式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有些学校仍然沿用以往的教学计划,导致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企业的实践不能相辅相成。学校对学徒制条件下的学生和教师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资源统筹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导致学徒制实施效果不佳。
协同深化改革的路径
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领导,构建完善的法制、政策、机制保障体系是发展现代学徒制的前提。要把现代学徒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形式写入《职业教育法》,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立法建立学徒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设立相关国家监管机构,使双元职业教育体系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各级政府还应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的总体要求,在清晰界定学徒双重身份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学徒学习期间的合法收益;通过适当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政府教育部门还应加强学习国外现代学徒制经验,开展务实合作,促进“中国制造”与职业教育体系的升级换代。
作为投资者与受益者,企业可结合自身实力,权衡长期与短期目标,经济与社会效益,决定是否参与现代学徒制。参与的企业需要在师傅选拔与学徒录用方面严格把关,改革内部人事制度,发挥现代学徒制对提升企业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的作用。
作为现代学徒制的主要实施方,职业院校一方面要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灵活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明确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专业和范围,根据专业要求提供丰富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课程,增强师资力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实施现代学徒制,虽然都强调政、产、学三方的协同作用,但西方发达国家更注重企业的主导作用,而我国目前尚依赖政府的大力推动。我们认为,政府在现代学徒制启动初期,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代替企业行使部分资源配置功能;二是积极培育企业,构建政产学三位一体的协同模式;三是克服市场失灵带来的企业不作为。后期,政府则应逐步放弃代替市场行使部分资源配置的功能,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注重企业的主导作用。总之,政产学三位一体的协同作用,将带动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全面改革,助推职业教育体系的国际化水平,为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创造新的改革红利。
(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