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平台建设单位:
为了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的过程管理,根据学院《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20〕19号)文件,现启动2020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请各部门、平台建设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
一、考核对象
获得2020年度建设资助的所有科研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方式
年度考核采用平台自评、依托系部初评、专家终评的方式进行。
1.平台负责人为平台考核自评责任人,需按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对照平台年度任务做好自评,并确定自评等级。
2.平台依托系部认真审查平台的自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平台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实际建设成果,拟定初评意见,评定考核等次。
3.高职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平台拟定的考核等次进行评审,依据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四、年度考核应提交材料目录
1.《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报告》(见附件2);
2.平台建设支撑材料(成果、奖励等如果已在高职所登记备案的,则不需要提交支撑材料);
3.《科研平台产出统计表》(见附件3);
4.《平台成员科研工作计分表》(见附件4)。
五、提交材料时间
请平台依托系部、平台建设单位完成考核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5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按上述第四条装订成册)报送至高职所406办公室。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应统一制作成以平台为名称的压缩文件)致信发送至高职所。
未尽事宜,请与高职所联系。
联系人:李化芳 电话:8769814
附件: 1.科技平台名单
2.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报告
3.科研平台产出统计表
4.平台成员科研工作计分表
高职研究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