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推荐评选河北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北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审核,拟推荐评选河北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
1.河北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河北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万雅静
一、评选条件
全省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科技园区、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省市属科研院所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上述部门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
(一)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2.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围绕省委“3689”工作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在科技体制改革上有新思路,在优化创新环境上有新举措,在激活创新主体上有新政策,在融合创新要素、贯通创新链条上有新作为,在推动产业创新、区域发展上有新成效。
3.团结和谐,凝心聚力。单位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勇于创新、敢打硬仗的干部职工队伍,单位内部制度使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
(二)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
1.立场坚定、作风优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崇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勇于创新、实绩突出。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业务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勇于开拓进取,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创新科技管理、深化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组织重大科技活动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科技管理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热心服务,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高职所反映。
联系人:崔 嵬 电话:8769836,15131921193
附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高职研究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