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安保人员值班管理
1.加强对安保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值班人员须佩戴手套、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上岗。
2.建立值班台账。值班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详细记录值班情况;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
3.每天早晨7:00前,中午12:00前,晚上6:00前对大门内外公共环境、室内进行全面消毒和清扫。
4.与公安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加强秋季开学东门、南门安保力量,做好安全防范,及时疏导校门内外人员和车辆,避免造成人员集聚、车辆拥堵。
二、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1.除学院南门用于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外,东门、西门、北门等所有出入口全部封闭。
2.加大校园周边围栏巡查力度,严防翻越围栏出入。
三、教职工实行出入证管理
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及学校聘用的长期工作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凭证进入;物业、安保、食堂、服务网点等工作人员,经业务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向安全工作处申请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学生开学及日常出入管理
1.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返校要求相应资料,进行身份核验、测体温、查看河北健康码,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准进入校园。
2.学生返校后,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外出。如确需离校,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防疫防控期间学生离校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
五、加强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入的车辆和人员,需经业务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主管安全工作院领导批准,提供14天内核酸证明,无核酸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台账,做好身份核验、测体温、查看河北健康码和车辆消毒等工作,详细登记姓名、来源地、来访人、体温、健康码、核酸报告、联系电话、车牌号等信息。
3.短期来校服务(5天内)执行备案制度,提供经业务主管院领导批准的人员名单,到安全工作处备案。
4.为避免校园防疫风险,所有外来人员需相关部门领进校园。
5.非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早8:00前、午12:00至下午14:00、晚18:00后)。确需进入按照学院领导批示要求执行。
六、合力做好出入校门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师生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形成全院合力,共同做好疫情期间出入校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院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七、本办法自2020年9月1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