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库房管理的要求是:保证出入库物料、备件的质量合格、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凭证齐全;物料存放安全有序、养护科学合理;出入库备品、备件及时、准确。
第二条 库房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认真周到的服务,及时为生产服务,为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而努力。
第三条 库房管理的方式是集中管理,管理各类物料、备件的出入库及存放,库房设置要根据生产需要和场地实际条件,以备件的属性、特点和用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二章 验收入库
第四条 入库前应依据《采购计划审批表》和《发货单》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的备品备件的数量,并检查好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质量(合格证),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如发现不符时,应做好纪录,等待相关技术员验收相符后再入库。
第五条 出入库员在备品备件进库时,根据采购计划审批表的审核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备品备件库的备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第六条 检验员要严格检查备品备件的合格证,质量的定性,是否符合各厂所需的备品备件的技术要求。
第七条 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摆放于指定位置。
第八条 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第九条 易燃、易爆,易生锈、易腐蚀的备品备件要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第十条 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做好防火、防盗、防锈、防冻、防尘工作。
第十二条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房内整洁。
第三章 出库程序
第十三条 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在《出库单》签字。
第十四条 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第十五条 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专物专用。
第十六条 对于相关部门专用备品备件的领用必须要有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 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差错,根据领料单,由库管员进入库房查询领用的相关备品备件。
第十八条 出入库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部门主管做出入库报告。
第四章 退库
第十九条 领出备品备件后出现用料变更或剩余时,允许退库。
第二十条 退库时要办理退库手续,填写《退库单》,退库需说明原因,并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和工号。退料需经部门领导签字。
第二十一条 退库物料须进行必要的质检或经测试合格后,性能、外观均不影响使用、表面不得有油污、所有资料起的方可退库。
第二十二条 库管员凭退库单及质检合格证将退库物料重新登记上帐。
第五章 存放
第二十三条 备品备件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备品备件储存要做到“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或排号、位号四者统一编号)、“五五摆放”(各种备品备件按品种、规格、形状和贮存要求,一五一十地摆放)、“三清”(数量清、材质清、规格清)、“二齐”(库容整齐,物资摆放整齐),按备品备件保管技术要求进行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
第二十四条 备品备件要考虑先进先出,收发货快速及时方便,并留有最低库存,达到最低库存时,应及时采购。
第二十五条 对于库房内的备品备件,未经领导审核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库存备品备件应于每半年和每年年终时盘点,发现损坏、贬值、报废、盘多、盘少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形成报表递交设备技术室主管领导,经设备领导审批后进行帐面调整。
第二十八条 库房要严格执行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出入库,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二十九条 库房严禁烟火和携入易燃易爆物品,明火作业须经保卫处审核批准,需开具动火证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第三十条 经常检查电灯、电线、电闸、消防等设施器具,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备品备件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三十一条 库管员应对库存备品备件进行定期(每月)检查,填写《备品备件月用表》,并作好检查记录。对变质、霉烂、损坏的物资,应及时隔离等待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库房倒运备品备件时,要根据备品备件特性及大小、轻重不同使用搬运工具,以避免碰撞损坏。
第六章 盘点与帐卡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立库房备件卡片和帐目。账目上记区域、品名、入库数量和出库数量、月结存量和已采购未入库量。账目要做成台账和电子版;卡上记名称、规格型号、货位、日期及结存数量。
第三十四条 备件入库后要及时建卡,并随备件的进出随时登记。
第三十五条 记帐要及时、准确、清楚、整洁。发生差错必须用红色标志更正,不得用刮、擦、挖、补等方法任意更改。
第三十六条 备件的盘点:根据需要在季末或年终进行。其目的是准确掌握物质变动情况,做到帐卡物相符,便于及时处理超储、呆滞物质,节约流动资金。
第三十七条 备件帐目及料单需按规定时间上报领导审核。
第七章 库区安全及纪律
第三十八条 库房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库房要有必要的安全设施、灭火设备,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水电线路必须无漏电漏水或裸露,以利防火、防盗等。
第三十九条 每天一次检查库房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向领导报告。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装卸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严禁在货堆上行走、坐卧,严禁在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第四十条 库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库房无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第四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试用、调换和外借库存物料。
第八章 职责
第四十二条 库房主管人员应作到
1.熟悉、掌握物料管理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2.组织制定库房物料收、发、保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并认真检查落实。
3.掌握库存物料情况,组织仓库人员做好物料的收、发、保管工作。
4、负责库房的规划,提高库房利用率。
5、负责抓好库房的安全及管理工作,落实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6、组织库房的库存盘点、帐物核对。
第四十三条 库房工作人员职责
1、了解物料管理的有关政策及规章制度。
2、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3、每天下班前对各库区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4、每天打开一次各库区的门,窗一小时,让空气对流,更换库内空气。
5、每天打扫库内地面卫生。地台板要摆放整齐。周末应打扫库内全面卫生工作。
6、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区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部门领导报告。
7、熟悉所管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保管要求和特殊或高精密备件的保管方法。
8、负责入库备件的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签收《发货单》并开具入库单,对入库备件建立明细帐卡。入库备件以入库凭证为依据,
做到数量准确、入库及时、帐物相符。
9、备品备件出入库时,库管员应依据,进库单、出库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架上的货卡并立即入帐。
10、对入库备件分类堆放,做到分类清楚、堆放整齐。
11、负责按《领料单》发放备件,并作好出库物料的帐卡登记。出库备件帐卡要 清楚、无差错。
12、负责库内备件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现象。
13、负责库房的安全,坚持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4、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特别是出库单,无出库单的坚决不准带备品备件出仓库。
15、按要求做好库存盘点、帐物核对及库存量的统计。
16、积极提出有利于库房管理的建议及改进意见。
实习实训中心